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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南省树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3家建筑类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按照《行政许可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和《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权限内建筑类企业资质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审批的通知》及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我局对近期提出申请的河南省树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3家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
现将审查意见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13日至2023年4月19日(5个工作日)。任何单位及个人,凡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进行反映。反映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附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以便进行核查。申请企业隐瞒有关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建筑类企业资质的,所申报资质不予许可,并给予警告,申请企业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建筑类企业资质。
联系地址:濮阳县城关镇红旗路91号濮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工股(北楼四楼)
附件:濮阳县2023年第二批建筑业企业资质核准表
附件1濮阳县2023年第二批建筑业企业资质核准表.xlsx
濮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4月12日
阅读 隐藏边栏发布日期:2023-04-13 14:33:56 所属分类: 产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