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博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与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平安证券”)签署的销售服务协议,本公司将自2023年5月9日起增加平安证券为博远双债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份额009111、C类份额009112,以下简称“本基金”)的销售机构。销售机构具体信息如下:
销售机构名称 客户服务电话 网址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5511-8 stock.pingan.com
(资料图)
自2023年5月9日起,投资者可按照平安证券提供的方式办理本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关于本基金的基本情况、费率等重要事项,详见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司发布的其他相关公告。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详见上表。
平安证券的具体业务办理方式及业务办理规则等,请投资者遵循其规定。
2、博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755-29395858
网址:www.boyuanfunds.com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及销售机构业务规则等信息,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博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