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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讯,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4月28日发布通知,自2023年5月1日起,北京市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4年底。北京市工伤保险费率不做调整,继续按现行费率执行。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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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讯,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4月28日发布通知,自2023年5月1日起,北京市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4年底。北京市工伤保险费率不做调整,继续按现行费率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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