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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23年高考进入录取阶段之际,省民政厅近日下发《关于做好2023年城乡低保家庭高等教育新生入学救助工作的通知》,正式启动2023年低保家庭大学新生入学救助工作。
通知明确,对山东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参加2023年全国普通高等教育入学考试,经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录取工作办公室正式录取的 高等教育入学新生,可申请一次性新生入学救助,每人一次性救助不低于4000元。 各地对认定的城乡低保家庭高等教育新生入学救助对象,要按照规定标准于 9月10日前 及时足额给予一次性救助,确保每一名受助学生入学前领取救助金。
通知还提出,要做好支出型临时救助与低保家庭本科新生入学救助的制度衔接,对因子女自负教育费用负担过重造成生活困难的家庭,可通过临时救助渠道给予救助,每人救助标准原则上控制在当地城市低保月标准的3—6倍,有条件的地方可适当提高救助标准。
今年是山东省实施低保家庭大学新生入学救助的第15年,省级财政坚持实行每救助一名学生按照每人不低于2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近年来已累计安排资金近1.32亿元,救助低保家庭本科新生59112人。(来源:大众日报)